厦门养老保险新政8月实施 可参保对象覆盖全市
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8月实施 可参保对象覆盖全市

市劳动局副局长林权水接听市长专线
FJhouse 消息 (记者 肖攀 陈柯科)7月份出台的惠民政策《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于8月份全面实行,此项政策实现了我市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且保障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今天上午,市劳动局副局长林权水在接听市长专线时,就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回答了广大市民提出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在新农保的政策框架基础上,将覆盖人群由单纯的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范围内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且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0元,远高于国家和省内标准,仅次于北京市。
林权水告诉记者:“年满60周岁的具有我市户籍的人员,只要没有享受任何社会养老待遇,即可从下个月中旬以后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手续,领取每月200元的养老金。”针对多数市民询问养老金的领取方式,林权水表示,各地居(村)委会目前正在进行业务培训,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于8月中旬后到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此项新政同时设定了从100元到4000元不等、共13档年缴费数额,以满足不同情况参保人员的需求。
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小贴士
1.哪类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属于全日制不在校学生、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没有享受各类按月发放的社会养老待遇(不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符合退养或退休条件的,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同期只能参加一种养老保险,不能同时参加两种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缴交,每年只需缴纳一次。缴费数额分为13档:100、200、300、400、500、7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元和400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缴费,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完全用于向个人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3.缴费有补贴吗?按什么标准予以补贴?
每一位参保人员在缴费时,根据其所选择的不同缴费档次,政府分别给予不同的补贴,譬如缴费档次为1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45元,即相当于缴交了145元,具体标准金额详见《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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